李宇春演唱的歌曲《无价之姐》被诉抄袭侵权一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近日二审判决,维持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,不构成抄袭,董某某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。判决驳回董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董某某负担。
TVB新作《企业强人》热播,陈豪谭俊彦联袂出演,商战落地物流行业
肖顺尧2026「尧意时光」音乐会北京站开票 以摇滚姿态赴时光之约
光影护航青春 心育赋能成长——广龙导演受邀出席《写给青春的书》电影典映暨青少年心理健康影视座谈会
GGPoker品牌大使Yuki黄雨希回忆夺冠瞬间「我反而很平静」
2026中国网络视听大会在蓉召开,AI新质生产力赋能国风新大众文艺
内娱“新人演员实训营”开课!《奋斗吧人生-演员篇》20位新人上演“成长实录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