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宇春演唱的歌曲《无价之姐》被诉抄袭侵权一案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近日二审判决,维持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,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实质性相似,不构成抄袭,董某某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。判决驳回董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由董某某负担。
《驯龙高手3》3月1日中国公映 九年史诗走向终点 “是时候”告别了
遥望科技达人 “热月是我! ”参加 克劳锐颁奖盛典 首次获奖
太合音乐出品阿卡贝拉版《少年中国》正式上线 以少年之声歌颂新生力量
赞多《超新星运动会5》参与多项赛事 街舞引爆全场射箭晋级四强
《古董局中局之掠宝清单》《玉楼春》热播 边天扬演技在线引关注
日出俱乐部首张EP《SUNRISE》正式上线 以不同风格唱述女性魅力